关于规范报送农村公路相关资料的通知.doc

投稿: 阳光酒窝 更新: 2021-08-23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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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报送农村公路相关资料的通知 ,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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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政交字〔2011〕141号 关于规范报送农村公路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 规定,加强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和监督,规范建设程序,准确掌握 全市农村公路建养实施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前期工作 县道、重要乡道以及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新改建项目的 施工图设计,在计划下达后报市局地道处进行审核,并在项目开 工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版报市局地道处备案。
一般乡道、村道及中型以下桥梁新改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由县(市)交通运输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上报市局地道处 备案。
-1-设计文件一经批复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由建设单位 将变更方案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报原批复部门进行审批。

二、施工管理 县道、重要乡道以及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新改建项目开 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行政许可申请》和《公路建设项目施 工许可申请》的要求,将附件材料准备齐全(施工图设计文件 批复;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建设项目 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资格预审报告、招标 文件和评标报告;质量监督手续材料),使用市局统一制定的表 格(一式三份)一并报市局地道处审批备案。
一般乡道、村道及中型以下桥梁新改建项目的开工手续,由 建设单位向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并上报市局地道 处备案。
施工过程中,设计文件一般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由 施工单位上报设计变更方案,由建设单位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 ,在不影响资金补助标准的情况下,按设计变更的有关规定(《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上报和审批。

三、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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