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强制性条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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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强制性条文,安全标准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强制性条文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 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 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 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 验收手续。
5.1.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 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 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侧零线处引出(图5.1.1)。
(缺图) 5.1.2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公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 致。
不得一部分设备总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作保护零线时,工 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 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
(缺图) 5.1.10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3.2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 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 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用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 大于10Ω。
5.4.7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 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公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1.6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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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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