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doc

投稿: 大山 更新: 2024-01-04 浏览: 3次
侵权违规举报

内容介绍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本标准明确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欢迎下载!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颁布日期:2009年01月1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 浪费的方针,合理确定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 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 建议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办公用房(以下简 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工程。
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必须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
办 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级别和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规定的 建设等级、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同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办 公用房宜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
  
第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性质、建筑造型 、建筑立面特征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 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规定。
1  
第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水平,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 、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
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应设置或预留办公自动 化等设施的条件。
  
第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利用社会服 务设施。
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办公用房的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应统一规划、集 中管理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36.0KB
上传作者
大山
文件类型
.doc

健康绿色上网,共建和谐网络环境,禁止发布任何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