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doc
内容介绍
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欢迎下载!
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皖水人〔2006〕263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有 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安徽省人事厅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1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人 员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 就一支高素质的水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调动广大 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 才、多出成果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 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 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 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 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 对在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 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 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2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建设与管理、生产运行 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44.0KB
上传作者
rain
文件类型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