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建筑网(m.kkreddy.com)致力打造一个专业的建筑学习分享平台! | 用户登录 免费注册 | 投诉举报 | 会员中心 | 上传资料 |
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资料评价:
暂无
生成时间:
2021-06-11
下载权限:
免费会员
文件大小:
35KB
文件类型:
.doc
浏览次数:
2
建筑论坛:
上传会员:
vtiqs
所属栏目:
经济金融
下载地址:
资料是由会员“vtiqs”上传到本平台,如有不妥请联系客服。违规侵权投诉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微软中国嬠嬠表格
【发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年第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网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年第号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嬠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嬠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嬠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嬠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脚菖葑柿贤?a href='http://www.pprar.com'>http://www.pprar.com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嬠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嬠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嬠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嬠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嬠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
【发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微软中国嬠嬠表格
【发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年第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网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年第号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嬠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嬠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嬠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嬠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脚菖葑柿贤?a href='http://www.pprar.com'>http://www.pprar.com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嬠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嬠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嬠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嬠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嬠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
猜你还喜欢
-
《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所属分类:财会税务
- 更新时间:2021-06-06
- 浏览次数:0
- 《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