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拉森桩
钢板桩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钢板桩 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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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 消防水池拉森钢板桩工程
二、工程内容: 1、拉森钢板桩的打、拔 。
2、拉森钢板桩的租赁费用
3、拉森钢板桩的往返运费。
三、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00万00仟元整。(不含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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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量结算,钢板桩租赁费以材料进场当天算起至工程结束钢板桩退场截止。
注:租赁费以钢板桩进场当天数量计算,退场按甲方通知延后4天截至。
2、工程款支付:1)、拉森桩进场付合同价款50%(人民币壹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整)。
2)、余款2015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按实际进出场日期计算)
2、拉森桩开始进场5天内必须完成压桩施工,完工后由甲方通知日后延4天全部清理出场。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施工场地及施工操作面;
(2)非乙方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的增加;
(3)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或自然原因。
六、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下发的各种技术说明文件进行施工。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派 ;
1、 在施工前提供给乙方施工现场(即三通一平,路通、水通、电通和平整安全的机械
作业面积)如果工程有变更及时的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变更资料;如因现场道路不够乙方机械打拔操作时行走及作业面积,甲方应及时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费。
2、 在开工前将所需电从外部接到施工现场乙方所需位置,并配有电箱(二级箱),并保
证满足施工期间的要求;为保证施工的连续性,需夜间施工,甲方负责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及夜间照明。
3、 如发生场地内有暗浜或出现场地下陷、地下障碍物等影响施工,由甲方负责并做及
时做处理;乙方施工时只负责拉森桩的打拔、运输,若因甲方施工、开挖等造成周围的道路或地面建筑物出现裂缝或损坏或人员伤害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甲方全权负责。
4、如因甲方施工原因导致拉森钢板桩变形、损坏或拔不出甲方按每吨7000元赔偿乙方。
二)乙方有 000000000 同志,负责具体工作联系。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00 ;
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并
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用电计划;
2、 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并符合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 乙方进场须申报施工方案由甲方和监理审批,接受监理及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
4、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按材料和设备进场的时间提供质保证明及测试证明等有关文件,完成竣工验收资料,交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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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乙方必须对本分包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如因自身原因或管理不到位违章操作等造成人员、机械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必须遵守安全造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如产生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九、其它事宜
1、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密切配合,确保生产施工顺利进行。
2、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补充条款
1、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请双方信任的第三者协商解决,不果,可递交法院解决。
2、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价款结清时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