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简要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以窗口为准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法定审批时限(工作日) 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6
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C厅市规划局097-099号窗口
2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D厅158、159号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进件。
3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接件后,将申请材料即时送达市规划局窗口 咨询电话:24538191
需要材料:(以窗口为准)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建筑工程);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提交转让合同;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以划拨方式供地: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建筑工程);
2、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和电子文件;核定用地图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包括DWG和SHP两种格式);
3、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提供建设用地预审文件或土地征转文件;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更多内容请访问久久建筑网
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定审批时限(工作日)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7(市政工程10)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C厅市规划局097-099号窗口。
部门审批咨询电话:2453818更多内容请访问久久建筑网
5、24538191、24538186
所需材料:(以窗口为准)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建筑物);
2、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施工图(一式4份及电子文件);
3、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含电子文件);
4、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更多内容请访问久久建筑网
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涉及人防、地名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或多项审核意见)。
三,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拔决定书)
承诺期限 8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法定时限 0
办理窗口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035-037号窗口
所需材料:(以窗口为准)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报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属政府资金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经批准的投资计划文件
4属非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
5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以及位置示意图 6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安置补偿协议
7大配套费缴费合同、缴费凭证
8外环线以内项目需附1:2000或1:10000(中心域区外)现势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9规划环外快速环路范围,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市政公路基础设施垫付借贷资金的交纳通知和凭证
10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是否收费 有收费
四,环评审批(可以先办)审批下来之后5年有效
承诺期限 7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法定时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登记表:15个工作日。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D厅158、159号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进件。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A厅环境保护局032号窗口
电话24538903
材料
1、区县环保局预审意见
2、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3、环境影响登记表(非中介提供)
4、技术评估意见;
五,合理用能审批(到经信委窗口填申请表,市建委窗口只要他的批复文件)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法定时限 20
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直接下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批申请书》;
第二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D厅158、159号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进件。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单》;
第三步: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接件后,将申请材料即时送达市经信委窗口。市经信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进行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四步:市经信委窗口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准文件。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
材料: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批申请书; (材料准备要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批申请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印章); (材料准备要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印章))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含专家论证会名单及论证意见) (材料准备要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含节能评估文件专家论证会名单及论证意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在您申报事项时,请提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按顺序转换电子文件,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六.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 法定时限 10天
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C厅82号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部门审批咨询电话:24538431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24538762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C厅83号窗口申请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2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或《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部位审查通知书》。
材料:
1.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
2.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文件部位技术审查报告。
七,中标通知书()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C厅81号窗口。
1勘察、设计、监理、桩基检测招标前期要件
项目批准或核准或备案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的文件
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其他规划文件
2设备招标前期要件:
3、施工招标前期要件:
项目批准或核准或备案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的文件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工程建设报建备案登记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建设用地文件: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转让的还需提供转让合同);其他方式供地,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 初设批复
已完成招标的勘察招标中标通知书或备案通知书
已完成招标的设计招标中标通知书或备案通知书
已完成招标的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备案通知书
已完成招标的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备案通知书
八,经备案的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市建委)
法定审批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 1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材料
发包人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文件
*施工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或协议书、投标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正本2份,副本5份(申请人首次提供,部门内部共同使用)
在您申报事项时,请提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按顺序转换电子文件,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无受理窗口无流程 去市建委窗口咨询 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市建委)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法定审批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受理窗口 无 联系电话 无
材料: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两份;
《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各一份、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各一份;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书(复印件);
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
天津市建设工程深基坑质量安全风险保证金存储协议、银行支付系统补充记账凭证(-14米以下深基坑项目涉及时需提供)。 在您申报事项时,请提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按顺序转换电子文件,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2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
法定审批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材料: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一式两份;
《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责任承诺书》各一份、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各一份;
建筑物周边现状调查报告;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行政服务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涉及时需提供) 银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存款凭证;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存款凭证;
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备案意见书。
在您申报事项时,请提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按顺序转换电子文件,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受理窗口 无 联系电话 无
有无收费 无收费
十.建筑节能技术资料备案表(市墙改办)
受理窗口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C厅93号窗口 联系电话 24538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