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德州市某些建材市场发现有 “瘦身钢筋”生产、销售。 8月5日,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钢筋的检查验收工作。
“瘦身钢筋”是指一些小加工作坊为牟利而人为将钢筋拉长拉细,直接破坏了钢筋伸张力,对建筑物有着致命威胁。通知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必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代表该批次进场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钢筋表面标志及附带的标志牌、钢筋的外观质量和重量、钢筋的几何尺寸等。对于检查合格的钢筋,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的见证下按规定取样、送样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于一次取样检测不合格的钢筋,应在同批钢筋中加倍取样复检,如复检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不合格,严禁用于工程。
通知强调,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进场钢筋的抽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处,杜绝“瘦身钢筋”投入使用。(刘臻 王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