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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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 ,本文讲的是与法律相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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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社会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无论从这两种关系的法律性质、法 律后果还是从正确适用法律的角度上说,都有进一步明晰概念以便按不同的处理方式依据 法律的规定进行案件办理的必要。
笔者在此不揣浅陋,仅以此题简要述之。
一、劳务合同的概念 一般地,劳务合同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这类合同从广义上说 属于民法调整范畴,合同标的为劳务。
从狭义上说,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是指双方当事 人以面或口头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的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 合同。
此种情形下,提供劳务的一方为务工人员或雇工,接受劳务的一方为个人。
从我国现 行法律来看,因广义劳务合同标的为劳务,可纳入劳务合同的范围广,受民法调整且大部 分已成为合同法中的有名合同,如承揽合同、居间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 信托合同等,这些合同的权利义务已为法律明确规定,已从广义劳务合同中分离出去,故 本文仅就狭义上的劳务合同即雇佣合同角度进行阐述。
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的第110 个三级案由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即是狭义劳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提供劳务 为标的,在履行合同中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合同的概念 1 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 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第163个三级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项下包括六个四级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劳务 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和经济补偿纠纷,这里指是广 义上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在劳动合同中因合同履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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