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生活》(DB44_T1461.3-2021).pdf
内容介绍
广东省属降水丰沛地区,水资源量相对丰富,但受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影响,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 均匀,水资源呈“三个高区”、“五个低区”地区分布规律,水资源年内和年际变化大。全省水资源分 布与人口、土地、资源及经济发展布局不相匹配,工程性缺水、资源性缺水、水质性缺水并存,随着经 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区域水资源紧缺与水生态环境问题日趋突出,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可 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自DB44/T 1461—2014《广东省用水定额》(以下简称“《定额》(2014)”)颁布实施以来,在 推进各行业用水户标准化建设,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实施计划用水,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 助力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节水行动的深入实施, 《定额》(2014)中部分用水定额标准已不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状况,还存在覆盖产品/类别不够齐全等 问题。按照广东省水资源禀赋条件、用水节水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定额》(2014)进行修订, 并分成三个系列标准,即《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用水定额 第3 部分:生活》,更便于各用户参考使用和后续及时修订。修订后的用水定额标准对于强化节水优先, 倡 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完善区域及行业节水用水考核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生态文 明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保障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文件为系列标准之一《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依据水利部关于用水统计分类要求,生活用 水包括城镇公共用水(含服务业和建筑业)和居民生活用水。本文件中服务业和建筑业用水定额覆盖39 个公共服务行业中类,45项定额,含通用值62个,先进值59个(其中建筑业不分级),共计定额值121 个;本文件中居民生活定额2项,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定额额分别包含5种不同城镇规模5个定额值,农 村居民生活定额包含3种区域3个定额值。可作为建筑业及服务业涉水规划编制、涉水项目前期设计、取 用水计划管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节水 评价、节水载体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费征收、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 费(水费)等相关工作的基本依据。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1.07MB
上传作者
吴彤
文件类型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