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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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要点明确了2011年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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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深入贯彻《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设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小区创建工作,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四节一环保"技术,完善政策,强化监管,提高水平,实现"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完成1000万平方米;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率达38%,示范城市、示范县(市)、示范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各市至少开工3个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示范小区项目;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得到加强。
--全省完成的科技成果有30项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在唐山湾新城、石家庄正定新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沧州黄骅新城4个生态示范城市建设中,积极引导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等专项示范项目建设。
优先推广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沿海滩涂园林绿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民居建设集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新技术。
(二)大力推进绿色建筑。
一是按照我省绿色小区建设的要求,督导各市瞄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等"四节一环保"5个重点内容,从规划、设计环节抓起,高水平开工建设3个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小区;二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三是出台评选办法及标准,开展"十佳绿色建筑"、"十佳绿色小区"评选活动。
(三)认真抓好建筑节能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贯彻落实,完善建筑节能监管机制,加强对薄弱环节督导检查的力度,切实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销售、保修等的全过程闭合管理,确保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二是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谋划确定我省"十二五"、2011-2013年节能改造目标,会同省财政厅按年度分解,并对各市完成情况逐年进行考核。
完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模式和技术体系,加大各级财政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
三是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研究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对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监管。
会同省财政厅加强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示范县(市)、示范项目的督导检查,做好项目的验收评价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激励机制,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清洁能源管理的运作机制。
四是积极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完善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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