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pdf
内容介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欢迎下载!
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hi.baidu/lawedge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 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 【文件 号】粤府办[2010]47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颁布时间】2010-08-10 【实施时间】2010-08-10 【时效 性】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的相关部署,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 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完善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阶 段性成效。
“十一五”前四年,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3.89%,二氧化硫和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17.28%和13.87%,分别完成了“十一五”节能减排任 务的85.77%、115.21%和92.33%。
但2009年
第三季度以来,部分高耗能、高排放 行业增长较快,节能减排指标降幅明显收窄甚至不降反升,我省节能减排形势仍 然十分严峻。
为确保全面完成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省人民政 府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一)严格落实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各地级以上市(以下简 称各市)要尽快完成对县(市、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未完成 目标的地区进行责任追究。
省政府将对未完成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地级以上市 实行问责。
各市政府要在8月30日前,将本地区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 报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抄送省环境保护厅、 省统计局。
到“十一五”末,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 当前页码:1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 hi.baidu/lawedge 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存在节能减排行政不作为的部门,依法依 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各市“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 确定要以2005年为基数。
(各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监察厅 、环境保护厅、统计局牵头负责)
二、加大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130.2KB
上传作者
雅雅
文件类型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