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126号文件精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doc

投稿: 浮生若梦 更新: 2021-08-08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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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126号文件精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126号文件精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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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 00-04-2011-147 信息名称: 烟台市人民政府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管委 发布日期: 2011-11-25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鲁政发〔2011〕26号文件精神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期,省政府以鲁政发〔2011〕26号文下发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对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进行了总体部署。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减轻居民采暖负担,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组织、企业参与、用户配合"的原则,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改造,变按供热面积收费为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对保温隔热性能差、能耗较高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提升建筑品质和居民居住舒适度。
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供热降耗、用户节费、社会节能和建筑品质提升,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工作任务,为全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1.供热计量改革。
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全市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 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年底,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建成供(用)热数字化远程监测平台,供热企业建成供热计量和远程智能调控技术平台,实现对热源机组、管网、换热站和终端用户供(用)热情况的在线自动监测监管和在线自动智能调控监测;对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未安装供热系统控制装置、计量与温控装置或已安装但达不到标准的建筑,要完成补装、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5年冬季采暖期前,全市的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建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到2020年,全市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
其中,"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改造不少于666万平方米,2011-2013年完成改造不少于380万平方米,2011年完成改造不少于105万平方米。
3.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2012年底前,市级建成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2013年底前,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十二五"期间改造高耗能公共建筑100万平方米;到2015年,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二、加快供热计量改革步伐 (一)科学编制供热计量改革规划。
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和供热运行状况,抓紧编制和完善供热计量改革规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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