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不是单纯地追求绿化面积,也不仅是追求节能效果,而是在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同时,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并且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9月18日记者获悉,地方标准《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规范》适用于我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房子朝向什么方向最好,建筑造型如何设计?就《规范》中涉及一些百姓关心的内容,记者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专家和《标准》的编制专家进行解读。
房子尽量建成南北朝向
《规范》要求:建筑朝向布局应有利于获得自然通风和日照,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最优朝向,建筑朝向应控制在南偏东15°或南偏西15°的范围内。
专家解读:南北朝向的建筑,冬暖夏凉,是最有利的建筑朝向。此外,在广西大部分地区,夏季以南风或东南风为主导风向,南北朝向的房子有利于自然通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空调的开机时间,节约能源。老百姓买房,除了价格,最关心的就是房屋的朝向,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居住的舒适度。但一般来讲,不可能所有的房子都做到南北朝向,所以建议设计师在设计户型时,要尽量利用好的朝向。
总的来说,建筑朝向的选择,涉及当地气候条件、地理环境、建筑用地等情况。选择的原则是:在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冬季尽量争取较多的日照,夏季避免过多的日照,满足有利于自然通风的要求。建筑朝向应接近南北向,并应根据各地不同的气候条件调整。
奇异设计未必“绿色”
《规范》要求:建筑要形式美观,造型简洁实用,立面材质和色彩运用合理。对暴露在外墙的各种管道及设备应有必要的细部处理,不影响外立面造型。建筑造型应简约,尺度适宜、色彩明快,无大量非功能的纯装饰构件,并具有广西地方特色和可识别性。
专家解读:在南宁市的一些新建的楼盘,追求大户型、大开窗,设计一些不必要的曲板、板、构架等以求形式新异,造成结构不合理、空间浪费或构造过于复杂等情况,引起建造材料大量增加或运营费用过高。如此做法不符合绿色建筑的原则,应该在建筑设计中避免。
绿色建筑应因地制宜,选择最佳的隔热与遮阳组合。所以应控制建筑体型,避免过于追求形式新异,造成结构不合理、空间浪费。建筑要体现地方特色,这是绿色建筑对自然和人文的尊重。
建筑面宽不宜过大
《规范》要求:住宅的建筑高度小于24米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正投影南区不宜大于70米,北区不应大于80米;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等于60米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正投影南区不宜大于65米,北区不应大于70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正投影南区不应大于55米,北区不应大于60米;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正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筑高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