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工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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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工操作规程 ,钢丝绳验算。欢迎下载!
锚杆操作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使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指南适用于锚杆操作工作业。
第2条 本操作指南使用适合全锚支护巷道作业。
二、上岗作业 第3条 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操作工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全锚支护的工作原理,技术特征,注 意事项,以及能熟练操作,并能掌握一些应急防范措施。
第5条 操作工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严格执行 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指南及《煤矿安全规程》 的有关规定。
第7条 本操作指南不得与国家法律相冲突。
第8条 施工前,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施 工过程中,必须按支护说明和质量标准要求精心操作,安全施工。
第9条 施工时,严禁空顶作业。
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
前探梁的材料、结 构形势、质量要求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0条 施工中不得使用过期、失效的树脂锚固剂或不合格的锚杆杆体。
第11条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加保护,不得 损坏。
1第12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米,或在倾角大于30度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必须有脚手架或搭设 工作平台。
第13条 打眼或安装锚杆时,除开机者之外,其他人员均站在钻机操作把水平状态的半径以外 。
第14条 打眼过程中注意观察钻杆的垂直度以及接头的完好情况。
第15条 张拉时发现不合格锚索,必须在其附近补打合格锚索。
第16条 怀疑为透水征兆时,不准拔出钻杆,并及时向矿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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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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