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价[2006]49号.doc

投稿: 监理工程师 更新: 2023-12-20 浏览: 3次
侵权违规举报

内容介绍

渝价[2006]49号 ,渝价[2006]49号。
欢迎下载!
渝价[2006]49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中介咨询机构: 根据国家六部委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渝价[2004]6 53号《关于专项清理和规范建设系统有偿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的规 定,现将我市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规范的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表)。

三、服务内容: (一)编制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工程招标标 底、招标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服务; (二)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 (三)接受司法或仲裁机构委托对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服务; (四)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服务。

四、取得合法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持认定文到价格主 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五、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委托人 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强制 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按本通知规定 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对违反规定者,价格主管部 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六、为加强工程造价中介咨询服务收费的动态跟踪管理,市工程造价 管理协会应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并于2006年12月底前将 各咨询收费机构一年的收支情况汇总报我局,作为次年度调整收费标 准的依据。

七、本通知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原工程造价中 介服务收费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累进制收费) 88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41.0KB
上传作者
监理工程师
文件类型
.doc

健康绿色上网,共建和谐网络环境,禁止发布任何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