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期末计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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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期末计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准则中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 同价。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构成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 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 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 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 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
存货成本的确凿证据:存货的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它成本及以其他方式取得 的存货的成本,应当以取得外来原始凭证、生产成本帐簿记录等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 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案例:2007年9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 定,2008年1月2日,甲公司按每台31万元的价格提供W1机器共10台给乙公司。
20 07年12月31日,该机器的帐面成本为280万元,数量为10台,每台28万元,此时, 市场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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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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