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doc

投稿: 小雨纷纷 更新: 2024-01-11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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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 ,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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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 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 作会议精神,立足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引导 作用,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带动农民增收,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加快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扶持对象、范围和重点 扶持对象:由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由供 销合作社兴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扶持范围:围绕供销合作社有优势的果品、茶叶、棉花、食用 菌、畜产品、蜂产品等支柱和特色产业的种植、养殖和加工类项 目,储藏保鲜及产地批发市场等物流设施项目。
扶持重点: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为主,兼顾龙 头企业申报的项目。
财政资金的60%以上将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 作社申报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鼓励的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直接进入供销合 作社现代流通网络的项目;龙头企业直接组织带动农民建设规模 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种养基地项目;鼓励积极探索由龙头企业通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将生产、加工、流通紧密连结,形成集 约化产业模式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限制的产业和项目:中成药加工、酿酒工业、木材深加工、棉 花加工、纺织工业及深海养殖、捕捞项目,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 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加工 流通项目。
不予扶持的项目:国家有关部委粮油加工行业发展指导意见 中明确规定不予立项扶持的项目;龙头企业项目对农民增收贡献 较少和位于产业链末端的项目。

三、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
2.辐射带动能力强,项目直接带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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