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工作细则(一)——总则.doc

投稿: 闹钟 更新: 2024-01-05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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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作细则(一)——总则 ,煤矿测量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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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作细则(一)总则 2007-07-0317:59
1、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算数据、原始计录、成果计算到绘图填图必须要 有严格的校核或对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图纸不准使用。

2、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资料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中
第三章的规定执行。

3、所有的测量记录薄、计算薄和成果台帐等均应有校核签字。
取消或重新计算部 分要加以说明,在备用栏内应绘出必要的略图,并写清资料起算数据的由来及下 转。

4、井下基本控制导线用函数表计算时,角位取至1",采区控制导线角位取至10", 若用电子算机时角位都取至1"。
边长及坐标增量计算精度:基本导线至0.1毫米, 采区控制导线到1毫米。

5、井下各种测量的计算填图:挂线应当天完毕,经纬仪导线资料除特殊情况按需 要时间提交外,一般情况要求在测量后
第二天进行完毕。
填绘图时严格按《图例》 中有关规定执行。

6、每个测绘人员都应对本人的工作负责,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国家有 关技术政策和各项规程、规定及工作细则。
如发现测量质量事故,应从总结经验 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是,认真进行追查落实。

7、下井所带的仪器、工具、记录薄等在下井的前一天准备就绪,仪器由司仪准备, 背包内的工具、记录本等由记录者准备,临下井前班长做一次全面检查。
井下工 作完毕后亦要进行全机检查,在确信无丢失的情况下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发现丢 失努力去找,若实在找不到,升井后应向部长及时汇报。

8、升井后所带的背包及小件物品,要求存放在部内,若存在自己的更衣柜中丢失 由本人负责。
每次上井后,仪器和钢尺应擦净放在固定地点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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