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拆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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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拆迁范围公布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 间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第十二条 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 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批准的拆迁方案签订面协议。
协议应明确规 定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过渡 方式、过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签订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不得损坏房屋结构,不得拆除公 有装置设备。
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拆迁人应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二年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承 租人安置完毕。
安置用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设计规范。
根据本条例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切实遵守 ,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 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 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 予执行。
第二十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 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 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 予执行。
第三十四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 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 。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 人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付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家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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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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