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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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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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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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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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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6年9月2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南府办〔2006〕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由于我市目前汛期已过,秋旱将至,江河湖泊、水库水位逐渐回落,地表水自净 能力较弱,制糖、淀粉等企业也已经陆续开工,水面养殖进入旺季,容易出现饮 用水水源污染问题。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确保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经市人 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全面检查工作各县、城区政府立即组织水利、环保、卫生、建设、农业等 部门,按职能分工,对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沿江、沿河、水库 取水工程等饮水水源地以及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
市水利、环保 、卫生、建设、农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
二、加强水源的保护沿江、沿河饮用水取水口上游2000米、下游300米范围内禁止 进行捕捞、网箱养鱼和排放污水等造成水体污染的行为。
各相关部门要按有关法 律规章的规定,切实加强水源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整治工作。
三、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市环保、卫生、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水源的 水质监测工作,特别是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取水的自建水厂等人饮工程的水质 监测,要定期做好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通报群众,避免群众饮 用不安全水。
四、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和指导工作市水利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 和指导,指导群众建立健全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切实加强 工程取水水源的保护工作,加强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定期做好过滤、净化及消毒 设备的检修维护。
直接取用水质不达标的工程要进行限期整改,有过滤、净化及消毒设备而没有启用的要立即恢复使用;没有上述设备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指 导群众做好水质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地带。
五、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饮水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农村饮水水量、水质状况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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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6年9月2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南府办〔2006〕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由于我市目前汛期已过,秋旱将至,江河湖泊、水库水位逐渐回落,地表水自净 能力较弱,制糖、淀粉等企业也已经陆续开工,水面养殖进入旺季,容易出现饮 用水水源污染问题。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确保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经市人 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全面检查工作各县、城区政府立即组织水利、环保、卫生、建设、农业等 部门,按职能分工,对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沿江、沿河、水库 取水工程等饮水水源地以及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
市水利、环保 、卫生、建设、农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
二、加强水源的保护沿江、沿河饮用水取水口上游2000米、下游300米范围内禁止 进行捕捞、网箱养鱼和排放污水等造成水体污染的行为。
各相关部门要按有关法 律规章的规定,切实加强水源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整治工作。
三、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市环保、卫生、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水源的 水质监测工作,特别是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取水的自建水厂等人饮工程的水质 监测,要定期做好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通报群众,避免群众饮 用不安全水。
四、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和指导工作市水利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 和指导,指导群众建立健全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切实加强 工程取水水源的保护工作,加强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定期做好过滤、净化及消毒 设备的检修维护。
直接取用水质不达标的工程要进行限期整改,有过滤、净化及消毒设备而没有启用的要立即恢复使用;没有上述设备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指 导群众做好水质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地带。
五、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饮水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农村饮水水量、水质状况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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