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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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无锡市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监察局 (2008年8月23日)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建立我 市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7]480 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操作程序 ,现就我市重大项目审批实施绿色通道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
第一条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提升“两集中三到位”改 革成果,提高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加快推进重大项目 建设步伐,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畅通的审批 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施绿色通道审批的重大项目主要指,凡列入国家、省、 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的项目,符合《市政府批转市发 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建立我市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的实施意见》所规定的服务对象。
第三条 重大项目按照绿色通道程序审批享受“三特别”。
特别通 道-- 由市行政服务中心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专窗直接受理; 特别程序--按重大项目特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特别服务-- 明确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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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进入绿色通道审批的重大项目,按照市重大项目审批绿色 通道服务流程图规定的程序实施审批服务(附表
一、
二、 三)。
(一)专窗受理,同步办理。
由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 道专窗统一受理,发放项目联系单,组织联合踏勘、集中 辅导咨询论证,将有关审批程序、环节和标准、条件一次 告知申请人,并办理相关前置手续。
(二)简化程序,联办会办。
分不同阶段,明确牵头审 批部门组织实施并联审批。
项目建议(核准、备案)阶段,由发改委牵头,协 同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实施并联审批; 规划建设工程许可阶段,由规划局牵头,协同国土、 建设、消防、交巡警等部门实施并联审批; 建设施工许可证阶段,由建设局牵头,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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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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