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土方明挖.doc
内容介绍
03土方明挖 ,中国水电工程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汇编,很全面,很有用的,值得收藏!。欢迎下载!
3土方明挖 3.1范围 3.1.1范围
(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方明挖工程,包括本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土料场、砂砾料场、公路、房屋基础以及其他监理人指明的土方明挖工程。
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边坡观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以保护、处理等工作。
(2)本章不包括膨胀性土、多年冻土等特殊地质特性的土方工程。
3.1.2承包人的责任
(1)承包人应根据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按上方明挖工程的开挖线进行施工,若在实施开挖中偏离指定开挖线,应重新修整直到监理人认可为止。
因承包人自身施工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为其施工需要,在本合同施工图纸开挖线以外进行的开挖,应在该开挖工作开始前,以面方式报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必须注意保持永久开挖边坡稳定,规定开挖线以外增加的开挖费用由承包人计人报价,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
(3)在施工前,承包人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
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在陡坡下施工,应仔细检查边坡的稳定性,如遇有孤石、崩塌体等,应事先作好妥善的清理和支护。
(4)修建施工区内专用铁路和专用公路的土方明挖工程,除遵守本技术条款外,还应按监理人指定的有关行业规范执行。
(5)在已有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承包人的施工措施必须保证其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并尽可能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6)承包人应妥善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危险地带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夜间施工时,应根据本技术条款第1.10.3条规定安设足够的照明。
3.1.3主要提交件 3.1.3.1施工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56天,按监理人的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
(2)开挖方法和程序;
(3)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4)排水或降低水位措施; (5)开挖边坡保护措施; (6)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 (7)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等。
3.1.3.2开挖放样资料 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28天,承包人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人复核,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
监理人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人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
承包人不能因监理人指示纠正其放线错误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向发包人要求额外支付。
3.1.3.3料场规划报告 承包人应在土料场开工前天,按本章第
3.
5.2条规定的内容,编制一份土料场规划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3.1.3.4完工验收资料 8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126.5KB
上传作者
逍遥行
文件类型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