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方式的合约特点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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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酒店管理相关定制方式的选择主要有直接管理、委托管理、租赁管理和特许经营权管理,但是本质是选择工资合约、定额合约和分成合约的问题。
本文从合约角度对各种管理方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了各种管理方式的适用范围,进而对我国酒店管理方式的变革提出了几点建议,即由直接管理向委托管理、特许经营权管理转变,施行国有酒店和集体酒店退出战略,为酒店产权的转让提供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
关键词:酒店管理方式;合约分析
一、引言 对合约的研究是产权研究的核心,市场经济中任何产权交易都是由合约进行安排的。
酒店管理方式选择主要涉及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等转让,因此不管是直接管理、委托管理、租赁管理还是特许经营管理,其本质是选择分成合约、定额合约还是工资合约。
由于"任何合约都存在非最佳利用问题,因此没有一个单独的合约在所有情况下都会是最佳的。
"(巴泽尔,1988)不同合约对实施的条件要求是不同的,产生的效果也不同。
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合约的角度对现有的各种酒店管理方式进行比较分析,并指出其适用范围,以期推进我国酒店管理方式的变革。
二、不同酒店管理方式的合约特点 现代酒店管理方式主要有直接管理、委托管理、租赁管理和特许经营权管理,这些管理方式的合约特点如下。
1.直接管理的合约特点直接管理是指酒店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是一体的,酒店的所有者直接管理自己酒店的管理方式。
在这种管理方式中并没有酒店所有者和酒店管理公司之间的合约,但是由于酒店所有者不可能完成酒店所有生产服务工作,必需招聘职工,因此这种管理方式的合约安排是酒店所有者和酒店职工之间的工资合约安排,而且这里的工资合约是计时工资合约。
2.委托管理的合约特点委托管理是指酒店所有者和酒店管理公司之间订立面协议,酒店所有者雇佣经营者(通常是酒店管理公司)运营酒店,对酒店的经营和管理负全部责任。
这种管理方式如果是酒店所有者支付固定的管理费用给管理公司则属于工资合约,如果是酒店所有者按酒店的利润(或营业收人)的一定比例支付给酒店管理公司,则属于分成合约即酒店所有者和酒店管理公司都拥有酒店的剩余索取权。
3.租赁管理的合约特点租赁管理指承租人(一般是某一家酒店管理公司)和租赁方(酒店所有者)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由租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固定租金,酒店所有者只对酒店资产保留所有权,酒店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让渡给酒店管理公司。
这种管理方式本质是酒店所有者和管理公司达成的定额合约。
4.特许经营权管理的合约特点特许经营权管理是指出让方提供品牌、酒店生产及经营中必须遵循的方法和标准,提供组织及预定、营销方面的帮助,从而确保业务有效运行,并定期对接受方进行检查,以保证市场中的酒店产品保持一致性。
受让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给出让方,其酒店的财产权和财务权保持独立。
特许经营是1952年由假日饭店首先采用的,现在已经成为美国饭店扩张的主要方式。
这种管理方式本质是定额合约,与租赁经营中的定额合约不同的是,这里的定额合约是酒店所有者和品牌所有者之间达成的以品牌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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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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