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质 监 须 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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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质 监 须 知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申请质监须知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应到衡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填写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并按规定缴纳工程质量的监督费用。
二、办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手续的程序:
1、建设单位到衡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领取《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按单位工程一式四份。
2、依据表中规定逐项填写,并加盖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公章。
3、将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文件送交监督站审核。
4、审核合格后交费,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定质监人员。
5、申请表叁份返还给建设单位,一份放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存档。
三、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立项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地质勘察报告
3、施工图及其它设计文件
4、施工图审查报告
5、勘察单位资质、勘察合同
2、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合同
7、施工单位资质
8、施工承包合同
9、监理单位资质、监理合同
10、项目经理资质 1
1、其它需要的文件
四、填写申报表应字迹端正,墨迹一致,内容真实,禁止在表格内乱涂乱改。
。
五、建设单位办理完成申报监督等相关手续后,到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证。
。
六、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改正,并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处以人民币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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