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企业成立企业集团的相关要求及须知---明道法咨询公司整理.doc

投稿: 爱,中央 更新: 2021-08-11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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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江苏省内企业成立企业集团的相关要求及须知---明道法咨询公司整理 ,在做强做大的基础上,已有不少企业本着发展需要而成立企业集团。
明道法咨询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经验及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整理制作了本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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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企业成立企业集团的相关要求及须知

一、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4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备注:

1、无论是市级还是省级企业集团,条件都是一样的。


2、该条件是最新修改的,低于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条件。


3、子公司可以是全资子公司,也可以是控股子公司。


二、所需资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7、集团登记机关与集团名称核准机关不一致时,应提交《集团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备注:

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 过江苏工商网(jsgsj.gov)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三、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有哪些要求?

1、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2、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四、办理流程:

1、受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2、具体流程可在需要时由江苏明道法咨询公司再行提供。
明道法咨询公司可为设立企业集团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辅导、文件制作、代办登记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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