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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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祁门县卫生局 祁门县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清剿火患" 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9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1]57号),省卫生厅印发了卫生系统专项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认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和意义 深入排查全县卫生系统特别是医疗卫生单位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全面整治清除火灾隐患,使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保持和维护我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和把握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清剿热电厂查活动,全面排查近年来未进行过消防监督检查与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场所,易燃化学品、集中供氧设施等易燃易爆仓储与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影响本单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部分。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认真按照实施步骤抓好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10月1日至10月15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2012年2月6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组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实行逐级负责制,逐科室、逐部门、逐内容进行网格化排查,做到不漏一个科室(部门)、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分清类别,做好记录,建立台账。
对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整改期满要组织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处理,同时报局"清剿火患"办公室(设在局防保科,联系电话:4519509)。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
由县卫生局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全面总结,查抓工作中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
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顺利实施,县卫生局成立"清剿火患"战役领导组,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防保科。
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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