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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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通知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通知。欢迎下载!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经研究,我部决定于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
现将《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有关情况及时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王曼莉、孟莉 联系电话:010-6879273
3、68792208 传真:010-68792513 电子邮箱:yzshulichu@yahoo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 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经研究,我部决定,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活动),通过引导、示范、推广,夯实基础护理,全面提高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水平。
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活动目标 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开展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示范工程"活动,到2010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创建100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300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600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
通过2010年的工作,以点带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2011年进一步推广。
"示范工程"活动的目标是: (一)患者满意。
临床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通过护士为患者提供主动、优质的护理服务,强化基础护理,使患者感受到护理服务的改善,感受到广大护士以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的职业文化,感受到护理行业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二)社会满意。
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三)政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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