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管理办法2010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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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管理办法2010版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欢迎下载!
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2010版) 1总则
1.0.1为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劳务分包管理,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建立劳务用工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杭州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整合管理体系《劳务分包控制程序》文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属的各分公司,以及分公司所属项目的劳务分包作业管理。
2管理
2.0.1劳务作业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根据集团公司整合管理体系《劳务分包控制程序》文件,对劳务分包单位经评价合格后方能使用。
2.0.2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工程项目进行劳务分包,使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经市建管站办理企业备案;在杭州市区以外的工程项目进行劳务分包,使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应根据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由各使用单位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2.0.3劳务分包单位应做好以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1设立劳务项目管理机构,委派一名劳务项目负责人,配备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质量、安全和劳动用工等管理人员。
2制定确保劳务作业施工质量的措施,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督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按项目部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操作。
及时对劳务分包作业施工质量进行自查、自评,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台帐。
3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及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4指定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地对总承包企业提供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告知总承包企业。
协助总承包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与总承包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等活动。
5指定专职劳动用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落实项目用工管理。
劳务分包单位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好劳动合同,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花名册台帐,人员花名册台帐做到动态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工资发放、劳资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建立《建筑施工现场人员情况登记表》、《建筑施工现场人员考勤表》、《建筑施工现场职工工资发放表》等施工现场职工管理台帐,并将台帐放在劳务项目管理机构备查,同时报送一份给项目部留存。
6向施工现场的职工发放"记工考勤册",并指定考勤员,及时对职工的出勤按日统计,当日上报项目部,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
劳务项目管理机构应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编制工资表。
7按劳动合同约定每月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月填报《劳务分包单位职工工资支付情况月报表》。
不得以工程款被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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