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建筑网(m.kkreddy.com)致力打造一个专业的建筑学习分享平台! | 用户登录 免费注册 | 投诉举报 帮助 | 会员中心 | 上传资料 |
您现在的位置: > 学习资料 > >>
关于做好我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doc
资料评价:
☆☆☆☆☆
生成时间:
2021-08-13
下载权限:
免费会员
文件大小:
30.0KB
文件类型:
.doc
浏览次数:
2
建筑论坛:
上传会员:
鱼
所属栏目:
学习资料
下载地址:
资料是由会员“鱼”上传到本平台,如有不妥请联系客服。违规侵权投诉
关于做好我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欢迎下载!
关于做好我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驻常办事处,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和部、省、市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部署好我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元旦、春节的平安建设,维护建设领域的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各建设、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我市出台的有关劳务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文件要求,抓紧部署,把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下一阶段首要任务来抓,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严格督促,确保在2008年元月上旬必须付清今年农民工工资目标的完成,确保我市支付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防止"专业讨薪"现象抬头,坚决打击以讨要工资为名,组织农民工以众示强,给政府和企业施加压力,达到非法获利目的的行为。
二、明确责任,把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常州市建设领域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常政发2006[112号]),按照"谁拖欠,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切实把支付工作落实到实处。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支付责任,并限期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一是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或个体承包人("包工头")的;二是建设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在建工程不按合同及时支付进度款,故意缩小合同额、增加合同外结算量,并不按合同比例支付,要求施工企业将已支付的工程款用作建设单位其他用途的;三是竣工工程故意拖延决算或不按规定时限审计、结算,不按规定扣取质保金引发拖欠民工工资的。
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全部清偿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个体承包人("包工头")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体承包人("包工头"),从而引起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发包单位承担支付责任。
没有按照我市出台的有关劳务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文件进行管理和结算引起纠纷的,由承包企业承担举证责任。
建筑业企业之间依法分包工程或分包劳务的,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并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分包企业规避支付责任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分包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
同时,各建设单位应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合同付款约定的付款方式,认真核对工程量完成情况以及工程款支付凭证,制定支付工程款进度和方案,排出支付计划,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工程款如期支付,防止产生拖欠。
施工企业要开展有关劳务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管理和支付的必须立即纠正并采取补救
欢迎下载!
关于做好我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驻常办事处,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和部、省、市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部署好我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元旦、春节的平安建设,维护建设领域的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各建设、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我市出台的有关劳务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文件要求,抓紧部署,把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下一阶段首要任务来抓,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严格督促,确保在2008年元月上旬必须付清今年农民工工资目标的完成,确保我市支付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防止"专业讨薪"现象抬头,坚决打击以讨要工资为名,组织农民工以众示强,给政府和企业施加压力,达到非法获利目的的行为。
二、明确责任,把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常州市建设领域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常政发2006[112号]),按照"谁拖欠,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切实把支付工作落实到实处。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支付责任,并限期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一是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或个体承包人("包工头")的;二是建设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在建工程不按合同及时支付进度款,故意缩小合同额、增加合同外结算量,并不按合同比例支付,要求施工企业将已支付的工程款用作建设单位其他用途的;三是竣工工程故意拖延决算或不按规定时限审计、结算,不按规定扣取质保金引发拖欠民工工资的。
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全部清偿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个体承包人("包工头")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体承包人("包工头"),从而引起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发包单位承担支付责任。
没有按照我市出台的有关劳务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文件进行管理和结算引起纠纷的,由承包企业承担举证责任。
建筑业企业之间依法分包工程或分包劳务的,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并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分包企业规避支付责任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分包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
同时,各建设单位应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合同付款约定的付款方式,认真核对工程量完成情况以及工程款支付凭证,制定支付工程款进度和方案,排出支付计划,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工程款如期支付,防止产生拖欠。
施工企业要开展有关劳务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管理和支付的必须立即纠正并采取补救
本类栏目导航
热门推荐
点击排行
猜你还喜欢
-
定额【2023】9号——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
- 所属分类:电力造价
- 更新时间:2023-11-07
- 浏览次数:0
- 定额【2023】9号——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定额【2023】9号——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2023年3月14 日发布。
-
关于印发(温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通知
- 所属分类:施工工艺
- 更新时间:2023-08-29
- 浏览次数:0
- 关于印发(温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通知(温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专业委员会编制,并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进一步讨论修改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随时将运用中发现的错漏和建议反馈给编制单位(温州
-
黑建规【2023】3号 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
- 所属分类:建筑文件
- 更新时间:2023-08-12
- 浏览次数:0
- 黑建规【2023】3号 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摘要: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在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有关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安
-
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
- 所属分类:建筑文件
- 更新时间:2023-06-05
- 浏览次数:0
- 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
-
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的说明-2023
- 所属分类:市场研究
- 更新时间:2023-06-08
- 浏览次数:0
- 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的说明-2023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的说明-2023年版
-
国家电网电定〔2021〕29号 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监理
- 所属分类:造价指标
- 更新时间:2023-06-08
- 浏览次数:0
- 国家电网电定〔2021〕29号 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监理国家电网电定〔2021〕29号 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监理费计列指导意见(2021年版)》的通知
-
鲁建标字〔2023〕2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造价管理
- 所属分类:造价指标
- 更新时间:2023-06-08
- 浏览次数:0
- 鲁建标字〔2023〕2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造价管理鲁建标字〔2023〕2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造价管理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
-
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
- 所属分类:建筑文件
- 更新时间:2023-05-19
- 浏览次数:5
- 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
-
关于发布广州市2023年3月份建筑工程实物量劳务综合单
- 所属分类:建筑文件
- 更新时间:2023-10-22
- 浏览次数:0
- 关于发布广州市2023年3月份建筑工程实物量劳务综合单关于发布广州市2023年3月份建筑工程实物量劳务综合单价参考信息的通知
-
国家电网设备〔2020〕444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
- 所属分类:电力文件
- 更新时间:2023-05-06
- 浏览次数:0
- 国家电网设备〔2020〕444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设备〔2020〕444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架空输电线路“三跨”反事故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架空输电线路本质安全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电网安全和公共安全,国网设备部在认真总结近年来“三跨”改造和运
-
晋建标字〔2018〕295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
- 所属分类:建筑造价
- 更新时间:2023-05-06
- 浏览次数:0
- 晋建标字〔2018〕295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晋建标字〔2018〕295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文件及附件
-
自治区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期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
- 所属分类:建筑造价
- 更新时间:2023-05-06
- 浏览次数:0
- 自治区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期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稳定全区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我厅充分调研全疆实际,借鉴外省市管理经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实事求是
-
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关于发布武汉地区建筑安装工程二O二
- 所属分类:造价法规
- 更新时间:2023-05-13
- 浏览次数:0
- 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关于发布武汉地区建筑安装工程二O二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关于发布武汉地区建筑安装工程二O二三年第一季度造价指数的通知 武建标定〔202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