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农民工工资遇到的困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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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农民工工资遇到的困难
一、建筑施工企业仍然是投诉的焦点。
市人社局2004年1号文件规定,中心城区建筑领域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举报投诉案件,由市局统一受理查处,中心城区以外区域均有各区负责查处,但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保证金制度不完善、不健全,致使我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难度大。
而建筑行业又存在层层转包的现象,工程转包后,普遍存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发放表,农民工的工资由小包工头直接发放的问题。
有的包工头故意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以套取工程款,有个别的包工头甚至携款而逃。
包工头的这些做法往往造成群体性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不仅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上访等不稳定现象。
2009年年底,一帮讨薪的农民工冲进劳动监察大队,他们群情激奋,难抑伤心。
据他们说,他们在一工地从事内粉业务,现在活干完了,10余万元工资却不知到哪里去领。
工作人员前往工地核查情况,工程是省建某公司承包工程,但工程负责方却根本不认同这些人是他们的工人。
原来,该工程层层转包给多家公司,这些人是由一工头带来揽活的,工头不出现,工人们又不能出具任何证据证明他们曾在此工地干活。
二、"村村通"、"移民"工程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目前,我区在建筑领域实行了工资保障金制度,而在其他行业,同样也存在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近几年来,路桥建设等工程,特别是"村村通"、"移民"工程,农民工投诉越来越多,已成为一个新的投诉热点。
由于"村村通""移民"工程大多工程量小,具有相当资质的企业不愿意承包。
建设单位在发包过程中,一般没有注重审查包工头的身份,工程大多由懂点技术的小包工头借用建设公司资质进行承包。
而这类小包工头一般资金不足,拿到工程款后就挪作他用而不及时支付工资,导致农民工投诉案件增多。
有个别包工头多处揽工程,每次都冒用不同建筑公司的资质,一旦工程款到手,就去向不明。
三、企业守法意识不强与农民工维权意识缺乏成为维权的难点。
农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与农民工维权意识的缺乏和用人单位守法意识不强有很大的关系。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用工风险,减少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条件差、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无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置农民工的权益于不顾,侵害了农民工的正当权益。
而大多数农民工特别是建筑领域的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一是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全凭与包工头的口头约定,在他们的心目中,他们是在为包工头做事,而非用人单位,以至于工资拖欠后,有的农民工还不知道用工主体是谁,应该投诉哪个用人单位。
二是不知道工资应该按月支付,而采取预领生活费,工程完工后再结清工资的办法。
而包工头往往从不同的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农民工在投诉时分不清每个单位所欠工资数额,造成争议。
三是工资拖欠后,不及时掌握维权凭证,不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他们总是将希望寄托在包工头的良心,等待包工头虚假的承诺,发现没有指望时才想到拿起法律武器。
而每当此时,工程项目部可能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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