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法规重点、难点详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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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法规重点、难点详解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2Z2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 2Z201011掌握注册管理 未取得注册证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重点解析: 此处注意掌握两个点:
(1)"大中型" 也就是说,对于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并没有这样的要求。
即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建造师。
(2)"施工单位" 对于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的负责人不要求必须是建造师。
尽管建造师也可以在这些单位执业。
2Z201012掌握执业管理
一、执业范围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Constructor)和二级建造师(AssociateConstructor)。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重点解析: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范围需要引起重视。
不仅由于这是作为建造师执业的红线,这两个范围也很适合出题。
在这里,对于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含义要有正确的理解,此"二级及以下"强调的并不是企业资质,而是项目的规模。
也就是说,二级建造师也可以在一级建筑企业执业,但是,可供执业的项目却要在二级企业的资质范围之内。
2Z201030民法 2Z201031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重点解析:
1.这里出现的数据是必须掌握的。
2.对于后一种情形,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更为重视一些。
这不仅是由于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种特殊情形,易于命题,而且还在于这个知识点与后面的《劳动法》中的内容有关联。
《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的法定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
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指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任何单位不得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劳动法律关系。
同时,《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这里的未成年工指的就是这种"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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