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击雷电流问题的讨论.doc

投稿: 阳光酒窝 更新: 2021-08-18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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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击雷电流问题的讨论 ,摘 要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第6.3.4和6.4.7条与IEC相当规范不同,否定电缆段的屏蔽效用是错误的。
这是造成当前我国防雷过电压保护器SPD通流容量标准混乱的根源...欢迎下载!
关于反击雷电流问题的讨论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马宏达 摘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第6.3.4和6.4.7条与IEC相当规范不同,否定电缆段的屏蔽效用是错误的。
这是造成当前我国防雷过电压保护器SPD通流容量标准混乱的根源。
关键词建筑物防雷防雷规范屏蔽效用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以后简称修订条文)已经公布,其主要内容是增加了防雷电电磁脉冲的条款。
这对我国的防雷事业是一个重要的贡献,它介绍和规范了国内和国外防雷研究的最新成果,总体上是很好的。
但是有一些条文的制定有失误,修订条文第6.3.4和6.4.7条与IEC相当的规范条文不同,它否定了电缆段的屏蔽效用。
我认为这一错误是造成当前我国防雷过电压保护器SPD通流容量标准混乱的根源。
笔者提出这个问题与从事防雷工作的同行讨论。

一、关于反击雷电流的讨论 建筑物遭受雷击时在雷击点的地电位产生浮动,其电压值可达几百千伏,在那里的电气设备绝缘有被击穿的危险,采用SPD(浪涌保护器)暂态等电位联结的办法可使那里的电气设备免于损坏。
一栋建筑物的雷电耗能渠道要设计好,其防雷接地电阻值不宜太大,要防止雷电流向电源系统反灌的危险。
修订规范图6.3.4-1(见图1)提醒人们对雷电反击问题的重视,这是非常重要的,但作为估计反击雷电流的分配则只适用于架空线的场合;不适用于有屏蔽电缆段的场合。
在架空线引入的建筑物中要采用通流容量按10/350μs雷电流波形规范的1级SPD来宣泄这些电流,这么一来,整个配电网络的保护要求都要跟着提高,我国电力配电网现在采用的按8/20μs雷电流波形规范的MOV都要改换。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我们必须讨论清楚。
图1反击情况下建筑物雷电流的分配(架空线配线的情况) 反击雷电流是向外流走的,智能建筑物内为等电位没有反击雷电流。
SPDl吸收90%雷电能量是对侵入雷电波说的,不是对反击雷电流说的。
在反击情况下智能建筑物内的SPD没有
1、
2、3级之分。
在架空线引入和引出的情况下建筑物遭受雷击,反击雷电流是事故向外部扩大的根源。
我国建筑物广泛采用经铁管穿线引入电源线的办法,这种进线方法有电磁闭锁的作用,对引入雷电波和外泻雷电流都有保护作用。
我已经详细地介绍过它的原理和性能[1]。
IEC1312-1的第3.4.1.1条明确写有"对屏蔽电缆,电流将沿屏蔽层流走"的说明,在电缆的芯线中没有10/350μs的反击雷电流排出。
修订条文第6.3.4条将有关部分改为"对有屏蔽的电缆,绝大部分的电流将沿屏蔽层流走",并增加了第6.4.7条,后者是IECl312-1所没有的条文。
修订条文第6.4.7条规定:"当线路有屏蔽时,通过每个SPD的雷电流可按上述确定的雷电流(即第6.3.4条的规定确定通过SPD的10/350μs雷电流幅值)的30%考虑",由于这两条规定,所以有人认为"屏蔽不能减少雷电侵入波和反击"[2]。
这样一来就把SPD的10/350μs雷电流幅值的规定硬性地加在我国配电网上,笔者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这一规定将促使防雷设计人员选用过大容量的SPD,而忽略了从加强屏蔽的角度去保障系统的安全。
IEC6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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