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资金计划管理办法2.doc

投稿: 监理工程师 更新: 2021-08-18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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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金计划管理办法2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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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DM-GB-64(18)2008签发:张鸿恩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专用资金计划管理,维护计划的严肃性,科学合理地利用好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到编制计划有依据,实施计划有步骤,控制计划有手段,追加计划有程序,达到堵塞漏洞,减少浪费的目的,特修订公司专用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一、专用资金的使用范围 1.生产安全费用。
2.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3.建筑安装工程。
4.固定资产大修。
5.科研 6.项目投资   
二、专用资金计划的编制要求 1.专用资金计划的编制要本着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要以资金的可供量为基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安全优先,保证重点。
2.每年的元月份由企管计划科下达专用资金计划摸底表(内容包括可供资金计划,指定的初审单位以及具体要求等)。
3.重要设备的购置、大型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及科研项目,在列入计划前,必须做好计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方案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讨论通过)。
在具备了上述规定的条件后,方可报初审计划,否则初审部门不予预受理。
4.各初审部门汇总后报企管计划科。
再由企管计划科牵头组织有关领导进行复核。
5.按照确定后的项目和可供资金量编制出初步专用资金计划,并拿出初审意见后报有关领导审核。

三、凡列入专用资金计划的生产安全费用使用要严格按照公司"生产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的规定执行。

四、凡列入专用资金计划的经济事项,都要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二万元以下不能及时清结和二万元以上的经济事项,都要签定面经济合同。
合同审核部门接到管理使用单位的合同送审稿后,要及时严格审核。
一般经济合同应在三个工作日审核完,较为复杂的经济合同应在五个工作日审核完。
对无疑义或已修订完善的经济合同要及时签定。
对有疑义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要提出面意见通知承办部门修改。
  
五、凡金额达到公司招标范围(工程:30万元,单台设备:20万元,批量物资:20万元,技术方面:20万元)的经济事项,以及重要的科研项目,都要遵守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对金额达不到招标要求的也要进行货比三家,优中选优,否则不能签定经济合同。
  
六、招标项目的资金以最终中标价为准,企管计划科备案。
  
七、列入计划内的建安、采暖、上下水、供电等工程项目,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有工程设计、工程预算和施工通知单,且施工通知单要提前报企管计划科、财务科,预算要经过企管计划科审核。
没有工程预算和施工通知单的工程项目不能开工,擅自开工的不能验收。
手续齐全的工程完工后,应在一个星期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做出结算,交审计部门审计。
单项工程结算超过100万元以上要委托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八、列入计划内的设备购置和大修:购入设备时要签定设备购置合同。
合同金额要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
设备大修属于公司内部修理的由机运科负责实施,属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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