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疏忽和违反的强条.doc

投稿: 逍遥行 更新: 2021-08-15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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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疏忽和违反的强条 ,建筑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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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疏忽和违反的强条 (建筑专业) 附:●施工图审查若干问题的统一规定 ●建筑节能设计常见问题 ●节能设计须知 深圳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2007年4月 目录
第一章容易疏忽和违反的强条 1 一《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 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11 四《住宅设计规范》 11 五《住宅建筑规范》 12 六《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15 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17 八《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18 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18 十《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19 十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19 十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20 十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20 十四《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20 十五《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21 十六《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21 十七《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21 十八《馆建筑设计规范》 22 十九《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22 二十《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22
第二章施工图审查若干问题的统一规定 23
第三章建筑节能设计常见问题 26
第四章节能设计须知 28
一、节能设计标准的选用 28
二、节能专篇 28
三、其它 32
第一章容易疏忽和违反的强条 一《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3.0.2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
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
(提示:①在楼梯间墙疏散走道两侧隔墙防火墙上开消火栓箱、电气留洞时,应注意其箱背后材料的耐火极限要求。
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1条也做了相关的规定。
) 4.1.5A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或
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其最大容纳人数按录像厅、放映厅为1.0人/m2,其它场所为0.5人/m2计算,面积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A.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4.1.5.A.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2; 4.1.5.A.3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m2,可设置一个出口; 4.1.5.A.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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