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说明.doc

投稿: 心碎了 更新: 2021-08-23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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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说明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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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担任务范围 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
一、
二、三级四个等级,划分工程等级的类型及特征详见附表,工业建筑及构筑物的等级分类和特征在各级别资质承担任务范围中表述。
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一)甲级 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顶日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韶付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三)丙级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的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

四、附则 (一)几点说明
1、本标准中各工程等级均以附表所列特征为准划定。

2、"专职技术骨干"系指下列人员之一:
(1)与分级标准要求相对应的注册师;
(2)取得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3)从事本专业设计实践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3、依据附表不能确定工程等级时,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程等级。
(二)本标准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以前发布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和其他有关文件中的要求如与本标准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标准为准。
(三)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设计司负责解释。
附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2万平方米以上至8万平方米5千平方米以上至2万平方米5千平方米以下 立项投资2亿元以上4千万元以上至2亿元1千万元以上至4千万元1千万元及以下 建筑高度100米以上50米以上至100米24米以上至50米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 住宅、宿舍层数 20层以上12层以上至20层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 居位区、工厂生活区总建筑面积 10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及以下  地下工程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1万平方米以上至5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及以下  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 四级及以上五级及以下  一般公共建筑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要求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的一般超限高层建筑    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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