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doc
内容介绍
市场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 ,市场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欢迎下载!
2011年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水平,现就我市2011年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全市城镇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市场行为,健全完善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努力营造依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打造全省一流招投标交易市场,申报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家,全面执行新建居住建筑65﹪的节能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安全生产备案率达100%,减少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力争安全事故零死亡,实现"飞天奖"、"金张掖奖"、安全文明施工工地量和质的突破。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关。
各类工程施工前,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和建设行政监督等单位对相关的建设手续要严格审查,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手续齐全的,政务大厅、各县区建设局实行限时办结制。
签发许可证前必须检查施工现场,确保现场具备开工条件。
对相关资料不全的,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规划申批手续,勘察企业不得进行勘察,设计单位不准设计,审查机关不得初设审查,政务大厅不予施工图审查备案,招标办不得办理招标手续,政务大厅和各县区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
对已完工的各类工程,按照竣工验收备案要求进行备案,资料不全的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二)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市场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托市建设系统信息网,积极搭建信息平台,充分应用信息化的手段管理市场。
各县区建设局、市建筑管理总站要积极做好各类企业和企业注册人员诚信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的采集,通过下发通报、网上公布等手段,及时公布企业和企业注册人员的诚信和不良行为。
二是实行企业资质动态管理。
对本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通过核查企业业绩和技术指标情况;核查企业管理、技术和注册人员变动情况;核查企业财务指标变动情况;核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核查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人员是否非法转让资格证、注册证、执业印章和超越执业范围执业行为等对企业的从业行为进行全面监管。
要严格按照《关于制止建设工程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从业行为。
凡是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限期进行整改,对一年内有两次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实行降低资质等级处理,对一年内记三次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吊销其资质。
同时要加大对业绩突出、管理规范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管总站年内扶持1家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
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在充分发挥本市企业积极参与建筑市场建设的前提下,积极引进外地企业入张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36.0KB
上传作者
监理工程师
文件类型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