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城建学院奖学金测评细则.doc

投稿: 鱼 更新: 2021-08-05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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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城建学院奖学金测评细则 ,2008城建学院奖学金测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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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城建学院奖学金测评细则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素质测评的基础上,依据《河北工程学生素质测评、评优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文件,确定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奖学金评定范围和种类 我院统招全日制本、专科均可申请各类奖学金。
目前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有:校长奖学金;
一、
二、三等奖学金,获国家各类奖学金可同时参评学校各类奖学金。

二、奖学金金额和评定比例
(1)校长奖学金 评比不限比例,评比金额为3000元,评比条件为:上学年考试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为良好以上;且各项素质测评班级排名均在前10%。

(2)
一、
二、三等奖学金。
①评定比例 以参评学生总数为基数,一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0%,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20%,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0%,获得奖学金学生数最高不超过60%。
②奖金额度 一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6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300元。
③符合两个及以上等级获奖条件者,不重复授奖,本着就高不就低或尊重本人意愿的原则确定奖学金等级,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三、评定标准 (一)一等奖学金(参评一等,必须符合下面四个条件。

1、测评中的科学文化素质测评、创新能力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序位列班级前10%;
2、五项素质测评总平均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3、测评学年内,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4、学习成绩排序位列专业前20%(获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奖者,排名可适当放宽); (二)二等奖学金
1、测评中的科学文化素质测评、创新能力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序位列班级前20%;或测评中的实践能力、思想政治、文体活动三项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序位列班级前10%;
2、五项素质测评总平均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3、测评学年内,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三)三等奖学金
1、测评中的实践能力、思想政治、文体活动三项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序位列班级前35%(二年级为40%);
三、四年级评定时,可依据班级实际情况,奖励有显著进步的学生,比例控制在5%之内;
2、五项素质测评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3、在校期间,三等奖学金获奖次数,本科生不超过2次,专科生只能获1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各类奖学金的评选:
1、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素质测评成绩任意一项不合格者;
4、无故不缴纳学杂费者。

5、无故旷操10次以上者(旷操5次降低评定等级)。

五、欠费学生获奖学金的,奖学金用于充抵所欠费用,余额发放。
荣誉称号 荣誉称号是对个人或集体所取得成绩的一种肯定与表彰,为激励学生争先创优,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

一、荣誉称号的种类 个人荣誉称号分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集体荣誉称号为:优良学风建设工程先进班级。

二、荣誉称号评定条件及比例 (一)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思想、学习、工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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