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在岗员工风险抵押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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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岗员工风险抵押管理办法》的通知 ,风险抵押管理办法。欢迎下载!
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六太人〔2011〕84号 关于印发《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在岗 员工风险抵押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在岗员工风险抵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在岗员工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岗位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公司全员实行岗位风险抵押,确保实现公司的各项管理目标。
第二条本次风险抵押为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在岗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不包括多经企业和承包经营型分公司员工。
第三条处于见习期内员工不缴纳风险抵押金,不接受风险抵押和考核,风险抵押和考核从见习期满次年后开始执行。
第四条根据各类人员所在岗位职责的不同,将抵押金确定为五个档次: 1.公司领导班子正职每人100000元,副职每人80000元; 2.三总师副职、机关部门正职、直属项目部和分公司党政正职每人50000元; 3.机关部门副职、直属项目部和分公司领导班子副职每人40000元; 4.机关、直属项目部和分公司管理人员每人25000元,工人从事管理岗位的按管理人员对待。
5.其它人员每人10000元。
第五条风险抵押金以现金的方式按时一次性足额缴纳。
如因家庭特殊困难等原因不能缴纳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从实行风险抵押之日起,每月从该人员绩效工资中扣除50元;未提出申请,也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人员,从实行风险抵押之月起每月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100元,以上扣除期限一年,且扣除部分不予返还。
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扣款通知单》见附表2。
第六条公司参与抵押人员的个人风险抵押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管理,所有人员抵押金应于2011年4月25日前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考核要求 风险抵押金实行年度管理,考核周期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下年初对上年度各岗位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1.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公司机关、直属项目部、分公司分别成立考核组,明确职责,做到层层考核、人人考核,考核组负责对考核结果的收集及确认。
2.各层次的负责人对其直接管理下属岗位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1(员工考核评价表)。
3.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分数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各单位优秀率控制在20%以内。
4.考核完成后,考核结果由被考核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风险抵押金返还及奖罚 1.各层次考核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并核实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2.考核期满返还抵押金,并以个人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为基数,按考核评价等级予以奖罚。
考核评价等级及奖罚标准如下: 考核得分 评价等级 奖罚标准 90~100 优 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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