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实与法律后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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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实与法律后果 1999年国庆放长假,受聘于上海某公司的 黎民准备与妻子趁假期外出旅游。
黎民在晚报 上查阅了不少旅行社登载的广告,决定选择新 江旅行社提供的昆明大理五日游。
于是黎民在 9月25日亲自到新江旅行社办妥了手续,预约 旅行时间为10月2日上午飞机去昆明,10月7日 上午飞机回;在云南期间有进口空调大巴接送 至旅馆及各景点;住宿条件为三星级宾馆、双 人房;旅行社承担
第一门票及三餐,每日餐费 为50元/人;旅行社为每一名游客提供人身意外 伤害险,保额为2万元;每人费用为4500元/人。
黎民当即付款9000元。
9月30日,旅行社与黎民 又进行了确认,并告之具体起程时间。
10月2日上午,参加旅行的游客来到指定 地点,应到45个人(包括一名导游),实到44人,有一位叫万林的游客因昨夜搓麻将突发脑梗阻 死亡。
大家来到机场,不料由于机场有大雾,班 机推迟了两个小时才起飞。
到达昆明后,游客 在机场又等了近两个小时,才开来了一辆国产 大巴车,且未开空调。
游客们表示不满,而司机 则责怪是他们迟到违约在先。
车至旅馆后,游 客们发现该旅馆实为二星级宾馆,而且因旅游 情况火暴,在双人房里均加铺一张。
游客们提 出不满意见,但在旅游期间一直未能解决。
在 以后几天的旅游中,游客对景点游览时间太短 、三餐价高质次等颇为不满。
10月6日,在去一 景点游览途中,游客与司机、导游又发生争执。
司机竟然殴打游客,将黎民等三人打伤并摔坏 了黎民的一架照相机。
后在当地警方的干涉下 ,司机被治安拘留。
结束这次不太愉快的旅行回到上海后,游 客们纷纷向新江旅行社和消费者协会投诉,黎 民等三人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请分析本案例中的法律事实及其引起的法 律后果。
【几种观点】
1、旅行社自始自终处于违约状态,对其违约行 为应该负完全的责任。
保险公司对黎民等三人 应当给予赔偿
2、旅行社没有违约及违法行为,其无法按照原 先约定提供吃住行,是由于云南旅游火暴这一 旅行社无法抗拒的客观事实引起的,故无须承 担责任。
司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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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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