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除咨询外均收费的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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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除咨询外均收费的文本)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欢迎下载!
江苏唯衡常年顾问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200)衡律顾字第号 聘请方:(以下简称聘请方) 受聘方:江苏唯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聘方) 地址:南京市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西楼2701-2705 邮编:210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聘请方与受聘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 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 受聘方接受聘请方的聘请,指派、 律师主要担任聘请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上述律师因特殊原因均不能执行职务时,受聘方应 在征得聘请方同意后,及时负责另派律师接替工作。
、、、 法律顾问聘用双方的工作范围。
1、 聘请方直接以自己名义进行的主要经营业务范围: 、
1、 ; 、
2、 股权调整,与其他商家进行合作、合资,或并购其他企业; 、
3、 其他合法经营活动。
2、 针对聘请方需获得法律服务的以上主要经营范围,受聘方根据事务实际情况,指 派相应律师担任聘请方常年法律顾问的责任,是为聘请方上述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服 务和帮助,以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
相应法务工作范围如下: 、
1、 对聘请方提供各方面法律问题的一般咨询,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
2、 协助草拟、审查聘请方的一般法律事务文和经济合同; 、
3、 协助并参与聘请方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制订; 、
4、 定期或不定期对聘请方及其员工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及培训。
、
5、 参与聘请方进行的各项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协助草拟、审查聘请 方与国内外企业签订的各类重大经济合同。
对于该类事务,双方根据江苏省律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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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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