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法规.doc

投稿: 山子 更新: 2021-08-23 浏览: 3次
侵权违规举报

内容介绍

监理法规 ,2010监理工程师重新注册继续教育——监理法规。
欢迎下载!
监理法规

一、建筑许可   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有序发展和工程项目的建设达到预期的目标,《建筑法》中对建筑许可的规定分为对建筑工程的许可及从业人员的许可两部分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工程项目许可 1.开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开工报告。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立项的重点工程项目,由于前期已经履行了项目的审批程序,当具备开工条件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开工报告并得到许可后即可开工施工,不需要再申请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时,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已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


第三方担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2)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二)从业准入制度   为了保证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12.5MB
上传作者
山子
文件类型
.doc

健康绿色上网,共建和谐网络环境,禁止发布任何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