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方法.doc

投稿: 随风 更新: 2021-08-23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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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方法 ,解读敲诈勒索罪修改三大亮点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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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名称】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颁布文号】昆明市人民政府令 第95号   【颁布日期】2010-01-28   【实施日期】2010-04-01   【正文】 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    《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月19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49次常务会 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张祖林   二0一0年一月二十八日   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租赁管理,规范汽车租赁行为,维护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 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租赁的经营者和承租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按照汽车租赁合同的约定,将汽车交付承租人 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汽车租赁管理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 具体实施汽车租赁的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对汽车租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优质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鼓励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鼓励汽车租赁行业经营者实行行业自律。
  
第五条 本市汽车租赁实行备案制度。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道 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备案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经营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文本;   (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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