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合法化”的理性思考.doc

投稿: 大山 更新: 2021-08-23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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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合法化”的理性思考 ,民事法律论文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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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合法化”的理性思考    [摘要]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男女结合和家庭生活方式日益为大多数人接受、理解和宽容,并对传统婚 姻和家庭产生巨大的冲击。
而我国法律没有赋予同居者以法律地位,也未对这种既成事实的男女结 合和家庭模式予以规制。
国家对未婚同居进行科学的制度构建,调整公民之间的非婚同居关系,赋 予非婚同居者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才能解决由于非婚同居发生的纠纷,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婚姻;非婚同居;合法化;理性。
   非婚同居作为个性自由、两性结合和家庭生活多元化的一种社会现象不但为大多数年轻人接受,也 是携子女再婚和老年再婚的无奈的选择。
基于个人自由观念和世俗的理解和宽容,非婚同居对家庭 法中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提出巨大挑战。
强调权利和自由的国家应为人们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 选择最适合个人的家庭生活方式。
传统婚姻、非婚同居等所产生的核心家庭、主干家庭、丁克家庭、 同性结合等家庭形式多元化已成为各国家庭法发展的一个方向。
  
一、非婚同居的定义。
   现代汉语中的同居包含三种含义:一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居住于一处;二是夫妻的两性生活;三是男女 双方没有结婚而共同生活。
本文的“非婚同居”基本上采取
第三种含义,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双方 共同生活,相互依赖,形成了包括感情、经济和性等方面的生活共同体。
其外延排除了违法同居,如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
至于是否排除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实质性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1非婚同居,有两种观点:一是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不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公开居住一定期 限的事实状态属于非婚同居,而违反结婚实质要件而规避结婚登记制度的非婚同居,属于违法同居 ,不应给予法律保护;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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