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省级资金项目申报与实施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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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省级资金项目申报与实施指南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省级资金项目申报与实施指南。欢迎下载!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省级资金项目申报与实施指南 (2008年8月修订)
一、 专项资金名称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省级项目资金。
二、专项资金来源依据和管理 (一)来源依据 省政府《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 建设议案的决议的通知》(粤府〔2005〕126号)、省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府办〔2006〕33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 东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 〔2008〕233号)。
(二)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
1、省级议案资金扶持范围: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 、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和惠州、肇庆 等14个地级市和江门市的恩平市。
2、省级议案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1)农田整治项目。
省财政每亩补助800元,主要用于农田 间排灌渠道工程规划、设计、建设; 1
(2)小陂头建设项目。
省财政每个补助不超过15万元,原则 上受益面积300亩以上的补助15万元,受益面积200亩以上的补助1 0万元,受益面积100亩以上的补助5万元。
小陂头建设资金主要用 于小陂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
(3)省级议案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省农业厅开展议案项目 的评估、公示等管理支出。
省级议案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人员工 资、补贴、接待、购置车辆等行政性经费开支。
各市县不得在省 级议案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培训费以及专项工作经费和日常 办公经费。
(四)项目建设内容 从2006年起至2010年,在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整治基本农田6 0万亩,建设小陂头600个。
整治的农田以健全完善农田排灌系统为主,包括田间排灌渠 道、小陂头和一些简单渠系建筑物(如涵闸)等,建成“涝能排 、旱能灌、渠相连”的旱涝保收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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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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