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福建省宁德洪口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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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文件 闽水〔2003〕水保10号 福建省水利厅 关于福建省宁德洪口水电站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 宁德市洪口水库电站工程筹建处: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省宁德洪口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收悉。
我厅委托省水土保持监督站组织技术专家组对该水 保方案进行了技术函审。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宁德洪口水电站的坝址和厂房位于蕉城区洪口乡下游 约1.3Km的霍童溪河段上,是霍童溪干流七个梯级开发的
第六 级水电站。
水库总库容4.497亿m3,调节库容2.404亿m3,拦河坝 最大坝高130m,电站装机容量200MW,保证出力26.9MW,多 年平均年发电量4.52kwh,项目总投资9.86亿元,水土保持总投资1196.02万元。
洪口水电站建成后以发电为主,同时还具有防 洪、灌溉、供水等综合效益。
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符 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原则同意经技术专家组评审修改后的《福建省宁德洪 口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
该方案编制依据 充分,基础资料翔实,内容较全面,防治目标较为明确,技术 方案较为合理,基本符合技术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可作为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区面积916.00hm2和直接影响区面 积30.98hm2的划定范围,合计面积为946.98 hm2。
项目区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重视加强水土流失的监测,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切实 搞好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弃渣的防护处理,尽可能减少因工程 建设施工而引起的水土流失。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191.02万元和水 土保持工程分年度投资概算安排,其中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 偿费97.22万元。
五、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表的安排。
在 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当地水土保持监督机 构搞好监督检查工作。
省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将不定期进行检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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