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综〔2011〕2号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doc

投稿: 清风 更新: 2023-12-25 浏览: 3次
侵权违规举报

内容介绍

财综〔2011〕2号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附:财农〔2011〕1号 财政部 水利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的意见。
欢迎下载!
关于印发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 财综〔2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铁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 土资源部、审计署: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充实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的要求,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 1设基金组成。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 程建设。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
跨流域、跨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跨国河流、国界河流我方重点防护工程的治理投 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第三条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车辆购置税收入中定额提取。
  (二)从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收入中提取3%。
  (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可用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
  
第四条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3%。
应提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32.5KB
上传作者
清风
文件类型
.doc

健康绿色上网,共建和谐网络环境,禁止发布任何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