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实行备查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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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实行备查管理的通知 ,关于对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实行备查管理的通知。欢迎下载!
荆州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文件荆州市建设委员会荆标发[2009]10号 关于对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实行 备查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行 为,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GB50500- 2008)等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招标造价成果 文件备查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城区内依法应纳入招标范畴的建设工程(各类房屋建 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 外装修工程;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卫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的土建、管道、设备 安装工程),招标人已编制造价成果文件的,均实行备查管理。
二、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成果文件,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 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招标人在办理工程 招标手续时,应将已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向市招标投标监督 管理局申报,申报文件的内容、格式、件数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受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前,由招 标人将工程施工图、工程预算及电子数据、其他涉及工程造价 的相关文件资料,报市建委所属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查。
四、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按照国家、省、市建设行业主 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工程计价规定,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核查 。
对不符合计价规定的应向招标人出具面修改意见,指导招标 人规范编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五、对备查合格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签署意见后,由招标人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相关文件资料报市 招标监督管理局。
六、对招标人违反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行 为,由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或市建设委员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荆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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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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