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监控系统管理规定WI-NWGZ.AL.KF-03-35.doc

投稿: 雅雅 更新: 2021-08-23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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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监控系统管理规定WI-NWGZ.AL.KF-03-35


广州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WI-NWGZ-AL.KF-03-35 版本号 A 管理规定修订状态号0 页 码 1/2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1、目的: 旨在规范监控中心管理,充分发挥监控中心的监测、报警功能,确保小区的人身、财产、 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所管辖物业服务中心各消防监控中心。

3、消防监控中心岗位管理规定: 3.1熟练掌握监控中心,消防报警系统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设防设备的分布 情况。
3.2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 部责任。
交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3.3做到及时发现监控上的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
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 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保安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
同时详细做好记录。
3.4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
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领班 。
3.5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 告工程组,并协助工程部尽快排除故障,做好详细的记录。
3.6对于联系工作的电话或来访客人,要热情礼貌地应答接待,对业主、商户、客人打错了 或误打了报警电话接听时也要做到相互之间友善的沟通并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避免误会 。
3.7对无故进入监控中心的员工,应立即劝其离去,并记录其工号,如有领导进入要在值班 本上做好记录。
3.8做好对讲机电池充电,公共钥匙领用及记录工作。
换电池,领用钥匙应通知当值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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