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细则(安全).doc
内容介绍
监理细则(安全) ,安全监理。欢迎下载!
一、适用范围和目的
1、本细则适用于吉县(河口)220kV变电站工程建设的监理安全管理。
2、制定本细则的目的 规范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确保省电力公司提出的本工程的安全控制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不发生责任在我方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火灾事故; (6)一般性事故不超过2‰。
努力创建"无违章现场",创建省公司"安全文明施工一流现场"的实现。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关于安全建设的有关法令、法规;
2、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4、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分公司关于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和规定;
5、工程监理合同有关条款及规定。
三、安全组织机构 根据省公司《吉县(河口)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管理大纲》要求,我公司成立吉县(河口)220kV变电站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主任:邸允福 委员:廖师群 马秀英 任瑞林 马杰
四、监理安全职责
1、项目监理部安全职责
(1)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2)在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建立相应的程序文件;
(3)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操作人员操作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7)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8)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跟踪控制; (9)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凡未经安全监理签证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11)参加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以及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要是"监督、控制、参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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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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